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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但有补充协议买房人如何维权?

去年购买的一套房子,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建筑面积为25.95平米,补充协议上建筑面积为34.47平米。房管局备案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面积一致。但补充协议注明:最终以房管局核定的产权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我还有两个月就应该按照合同办理产证手续,我想请问: 1、房产证面积以补充协议为准?或者以房管局备案为准? 2、如按备案为准,那我按协议支付的首付、税费及物管费用如何处理? 3、如房产证以备案面积为准,但所付房款及税费等以补充协议为准,我是否 能够维权,如何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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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根据补充协议要求房产测绘大队或其他有资质测绘机构再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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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旭 经纪人

    你好: 1.面积以房管局备案为准的! 2.这个你可以到房产局开个证明,到时候就按房产局的产权面积算就好了! 3.这个具体怎么处理,就要到房产局去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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