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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套房,房产证是婚后办的,当时是申请的商贷,2010年已还清贷款。2010年以妻子名义抵押该

套房子做的消费贷款30万,付了第二套房子(二手房,全款70万元,现在刚刚准备办房产证)的首付,每月还款3500元,至今约有25万元没有还清该消费贷款。现在第二套房子想用我妻子的名义办理房产证过户,过户后办理公积金贷款支付原房主的40万元尾款。请问:1、我妻子以前没有做过公积金贷款,此次贷款是否按第一套房首付30%即可?2、妻子名下的消费贷款如何计算?是否需要和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比如说公积金贷款额度50万元,需要减掉尚未还清的25万元商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最多能贷25万?3、我的这种情况如何操作比较合适?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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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龙和 经纪人

    消费贷款不计贷款次数,现在买房贷款可以按照30%首付办理。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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