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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房产证上的房地产用途与原业主的房产证不一致

原业主的房产证上土地用途和房地产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去国土局过户后房地产用途为其他土地使用年限也变成了50年。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房地产用途为其他是什么概念,能否落户。 2.房地产用途为其他时拆迁时按什么标准拆迁。 3.这个小区是老旧小区,一直都是住宅,国土局的法定图则也是二类居住用地,可否申请变更房地产用途,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70年。 4.我能否追究业主违约责任(不过业主貌似也是一直按他的房产证来,没有什么过错) 注:国土局称整个小区的房地产用途都是其他。其他到底是什么啊,法定图则明明是二类居住用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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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华 经纪人

用途分住宅和商业商业可以注册,可以不受限购令的影响的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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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纪安 经纪人

    这个样子也好,使用性质改变了,住宅变成了商业,可以不受限购令的影响。

  • 了解ta 头像
    国富华 经纪人

    用途分住宅和商业商业可以注册,可以不受限购令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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