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土地 > 一户是否可以拥有两份宅基地

一户是否可以拥有两份宅基地

请问律师:农民在本村自建的住宅小区拥有一套楼房后,原有的房屋继续保留使用,冬天住楼房,夏天住老宅,合不合法?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明旭 经纪人

    您好!我不是律师,但是这个是有规定的,应该是不符合规定的!

  • 了解ta 头像
    崔雷 经纪人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规定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户一宅制,其法律地位就像一夫一妻制一样,超过了就属违法。法律这样规定,其目的是基于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尽量减少建房用耕地,保护现有耕地。对于宅基地的占用面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一般都控制在每人占地面积40平方米左右。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