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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问题

我2010年5月5日来乌海东信泰峰尼桑4s店应聘的保修鉴定员,本来该职业是要去广州尼桑总店培训的然后让其他人去培训的我却是一直都没有培训。我的保修旧件库在2011年3月份才为门配上锁子钥匙。在10年12月份到4月份有丢失的零件,导致我的部分保修件丢失!在其他方面因为对业务的不熟悉导致部分单据被厂家退回或者拒绝导致了店里的利益的损失。在今年五月份和七月份由于捷世通发货迟了没有赶住广州总厂结算费用又导致了店里损失一部分利益,于是店里两个月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店里干了。老板说可能要法律解决请问法律会追究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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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玲 经纪人

首先,我们这房产频道,您问错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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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楚雄 经纪人

    系你的工作,管我咩事,你自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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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黎明 经纪人

    这显然不是关于房产的问题,但是你不要被你老板吓到,你上班前应该有签劳动合同吧,如果他不付工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他们会帮你解决,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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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晓玲 经纪人

    首先,我们这房产频道,您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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