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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与母亲共之子有权全权处理此房产吗

本人母亲与父亲与四十年前离婚,离婚时本人有五兄妹,三个哥哥,一个弟弟,同年母亲与继父结婚四十年载,膝下有二子,一子于二十几过世,未婚,无子女,另一子现三十六岁,现母亲与继父有一套房子,继父已过世很多年,母亲过世不久,继父过世时,有写遗嘱,表明此房产由膝下存活之子全权处理,当时母亲也在场,处于默认,但由于母亲不会写字,所以未签名也未按手印,母亲过世时未写任何遗嘱,但有口头叙述与继父的遗嘱一样,我想问一下,如此情况,继父与母亲共之子有权全权处理此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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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家 经纪人

像这种情况是要先走继承手续的,抛开你所说的遗嘱来说:你继父去世后,此房产你的母亲和他们的儿子有继承的权利,你的母亲占有75%,他们的孩子占有25%,你的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那部分是由你们兄弟几个和他们的那个孩子继承的,现在这种情况:即便是由遗嘱也还是需要走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需要你们兄妹们签字认可遗嘱才可以走继承。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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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生 经纪人

    没有权利,除非当初有法律依据,现在要想处理此房必须你们兄妹都出面做继承手续,你们声明放弃你们的权利,有他一个人继承,然后才能全权处理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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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霞 经纪人

    应该说这些孩子都有继承权,这套房都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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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士家 经纪人

    像这种情况是要先走继承手续的,抛开你所说的遗嘱来说:你继父去世后,此房产你的母亲和他们的儿子有继承的权利,你的母亲占有75%,他们的孩子占有25%,你的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那部分是由你们兄弟几个和他们的那个孩子继承的,现在这种情况:即便是由遗嘱也还是需要走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需要你们兄妹们签字认可遗嘱才可以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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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士家 经纪人

    应该是需要有你们兄弟的放弃声明才可以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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