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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可以签协议转卖吗?此协议是有效的吗?

单位上有一套集资房,是卖的名额,一万元钱,但是这是我以后所有的福利,我现在有点后悔了,觉得一万元就卖掉了所有的福利不值得,想让买家在加点钱,但是买家不同意,我们当时有签协议,内容大致是:双方自愿签订,从即日起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自付,今后房屋价格的市场变化我方无权过问,今后房产如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方自付,我方应配合转户,但不负担任何经济款项,如果我方违约按市价的50%向我方索赔。协议是没有经过公证的。此协议生效吗?我可以要求买方再加钱吗?如果双方谈不成,那我方想收回房子,怎么赔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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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 经纪人

    不行的,签字按手印的东西,必须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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