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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给我的门面房,开发给办的是住宅用途的土地证,房产证至今没有办

请问,2007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写明优先购买1间门面房,2012年8月2日我才领到的土地证.土地证是住宅用途,在安置协议中明确写着优先购买1间门面房,写明了房号和地址,如今我也在使用这1间门面房,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注明:我们是小县城偏僻地段,安置协议上明确了超出面积的住宅房价是1000元平方,门面房价是1600元平方.我们从开发商处以1600元的价格购下51平方的门面房,现在水电收费也全是按营业房收费的.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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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长青 经纪人

    你是最好把房产证办下来,因为买产买卖一般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以为土地证其实还有个叫法叫土地使用证,这个意思就是说你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住宅性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只有房产证才叫房产所有证,是证明这套房产是真正属于你个人的私人财产。所以说你最好尽早和开放商一起去将你的房产证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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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华明 经纪人

    您可以问一下,您门店的大产权证是否已经办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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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小民 经纪人

    只要是门面就可以,可以注册的,可以开门做生意的,别的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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