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2006年10月我丈夫以个人名义用公积金买了第一套房,但房产证是在结婚后2008年7月份办理的,2011年贷款已还清。我现在想买第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多少?
全部1个回答
-
目前的政策规定,如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二次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6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