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后买的房子,我俩都有公积金,买房时只用的他自己的公积金,但是签合同时都是我俩的名字,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房子判给我,,名字可以改吗?如果房子给我老公,那离婚后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的话,算是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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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家庭原来以你老公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离异后房子已过户与你名下,按照目前的贷款政策,你再次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次公积金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含五年),不可再次申请。对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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