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签订了自动支取划付协议,贷款在八月下旬已放款。请问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返还在什么时候,返还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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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贷款的同时办理了支取划付业务,目前的划付原则是:首次划付(预支划付)时间应为发放贷款的本月或次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核定的划付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额(首次应划付从还款当月至12月的月还款额合计,如余额不足以划付时,7月3日补足。)。以后每年1月3日(逢节假日顺延),集中划付,如余额不足,7月3日补划(逢节假日顺延),由相关单位自动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借款人及配偶)并划付至借款人联名卡中,划付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借款人单方申请的,只划付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金额;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申请的,根据核定可支金额(依照相关规定可以支取的数额),先划付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金额,当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金额不足以划付时,再划付配偶公积金账户金额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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