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买房 > 天津二手房 > 本人天津户口,配有为市南区集体户口。本人在青岛缴纳公积金,配偶在天津缴纳公积金。之前在天津以本人名义有一套房产,青岛以配偶名义有一套房产,准备在市北区再购买一套二手房,能否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想申

本人天津户口,配有为市南区集体户口。本人在青岛缴纳公积金,配偶在天津缴纳公积金。之前在天津以本人名义有一套房产,青岛以配偶名义有一套房产,准备在市北区再购买一套二手房,能否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想申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7 热心网友

    1.如你与配偶均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次贷款的标准执行。2.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只能是一个人,且须是公积金缴存者同时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如你是房屋产权人,且符合申贷条件,可作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请查阅如下链接:http:www.qdgjj.comindex.php?a=index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