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如下问题想要咨询。我与男友未婚,现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想办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因男友公积金较高,以他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购房合同上是我们俩的名字,请问1.是否我也可以办理公积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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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如果你们办理的共有产权,则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将上述材料交给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2、结婚后,在还款期内你也可以每年以贷款的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3、必须一致。4、以偿还贷款的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因此,未婚状况下,你不能以偿还贷款的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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