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签预售合同时是以没有公积金的一方的名字签的。1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以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的一方申请贷款。2 如果不能如1所办的话,是刚出的规定,还是一直就有这个规定。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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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贷款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只能是一个人,且须是公积金缴存者同时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如签订预售合同时没有公积金借款人的名字,则无法判定是否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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