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你好!我的公积金账户除还贷以外,还剩一部分,因为,2013年上半年是个人先垫付,在每年的7、12月份划拨到还贷折上

你好!我的公积金账户除还贷以外,还剩一部分,因为,2013年上半年是个人先垫付,在每年的7、12月份划拨到还贷折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i****2 热心网友

    如你2013年12月4日前办理支取划付业务的,划付原则为:按年预划。每年1月3日及7月3日(逢节假日顺延),由公积金中心自动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借款人及配偶)并划付至借款人联名卡中。划付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1月3日划足,7月3日不再划付。(以你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2013年的年度还款额已于2013年1月、7月预划给你)。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调整为按月划付(先偿还后划付),即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划付借款人上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不包括提前还款金额)。但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可划付金额,则划付账户余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