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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入职,6月份公积金公司漏缴了,从7月份开始缴纳的,导致公积金不能连续一年,无法贷款,是否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贷款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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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热心网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若能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调入职工若能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转移相关证明,自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起3个月内(含3个月)出现的“个人补缴”视为正常缴存;如出现3个月以上“个人补缴”,则视为非正常缴存,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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