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买房风险 > 婚前购房,一方出资,落户在对方一人名下,房产如何处理?

婚前购房,一方出资,落户在对方一人名下,房产如何处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婚前买房:房子的产权不属于夫妻双方,属婚前购房者,根据婚姻法关于婚前一方父母全款给子女购买房子,属婚前个人财产。有最初的出资发票或者合同可以证明,即使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默认是赠予自己的子女一方个人所有,所以,交易合同和出资是证据,而房子特别是期房一般是延后一两年交付的,办证时间在婚后,也不受影响。所以,婚后办证,写你个人的,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但是如果写两个人名字,默认你将其中一半产权赠予对方,就变成共同财产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