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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还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吗?还是按着原来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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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我有一些见解: 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按你说的情况,离婚后这房子是共同财产,你们需要共同还贷。 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法院才按各自提供的依据裁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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