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厅查询中“贷款合同信息”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已审核”,“商品房预申请登记”中状态为“已受理”,并且弹出提示要求3月7号前前往柜台办理,但是一直未接到公积金中心通知面签的电话,想请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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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2014年3月10日)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请以柜台工作人员受理审核你的申贷材料日期为准。不要以网上营业厅查询的时间为准。如你是开发商统一报材料,你未到中心审核原件材料的情况下,请你到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处及时落实你贷款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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