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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份之前,在济南缴纳公积金10个月之久,5月份之后从济南离职来到青岛工作,在济南缴纳的公积金有必要转移到青岛来吗?转移后有什么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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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了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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