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结婚,2013年离婚,期间与前夫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子产权人是前夫,用他的名字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我用公积金替他还部分贷款,离婚时房子归前夫所有。请问,我现在想自己购买一套二手房,还可以用公
全部1个回答
-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或贷款结清后离异,若贷款所购住房归属借款人,则该笔公积金贷款,对借款人的原配偶不认定贷款次数。请你到办理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