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青岛市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夫妻双方可满足贷款60万元的条件是什么?条例中只说是余额的15倍且最高可贷60万元,那么是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呢?还是每个人都要分别满足一个条件?请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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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执行后,一、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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