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05年(婚前)在蔡甸购商品房,纯商业贷款并于2010年还清,老公也在婚前购买了商品房,目前公积金(他自己的)和商业贷款仍在混合还款。现在,我想购买第三套房,可否用我自己的公积金(从未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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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你夫妻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了,再买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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