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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原居民房因城市改建,现为门面房,并有5、6年营业,现因开发商要开发拆迁,因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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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产权性质未明确记载为商业营业房,但临街底层(自然间)实际已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经营性用房(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应在被拆迁住宅房屋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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