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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的房改的要素和标准是什么?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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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东 经纪人

    全部产权亦称全权,是指购房者独自拥有对房屋的全部权利,他人不能干涉,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均属于全部产权房。部分产权是在房改时期形成的一种特殊房屋所有权形式,它是指购房人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房,购房人与原售房单位共同拥有产权,而使购房人只拥有了“部分产权”。部分产权是对房屋收益权和处分权有所限制,但2003年《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对于这种限制有所放宽,该《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或者原销售单位与购房人有特别约定外,按标准价、成本价、优惠价及“三分之一价”等购买的公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取消售房收入由部分产权人与原单位分配的规定,原单位不再介入收入的利益分配;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应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其中,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销售时,还需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缴纳6%的房价款;原单位做为房屋共有人,除特别约定外(依据原房屋买卖合同),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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