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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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能否办理。符合条件的,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向借款人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2、受委托银行根据中心开具的《委托贷款通知书》,与借款人、配偶、保证人签订《借款保证合同》。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借款人持《借款保证合同》到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3、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经中心确认的建设主管部门专用监管账户、担保公司账户或借款人账户。注:自中心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之日起,借款人超过1个月未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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