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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哪位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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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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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乃霞 经纪人

    1,个人商业贷款必须连续还款一年,2,个人公积金必须连续缴纳一年,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4 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还有,公积金账户不能跨省也不能跨地区办理,也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在哪座城市你就只能转移到哪座城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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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鸿艳 经纪人

    在青岛省内 的房产证直接去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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