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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政策我的一个同学在一研究所工

我的一个同学在一研究所工作,2003年去了香港读博士,属公派自费留学,即关系还在研究所里,但研究所不发工资,由香港的学校发给其奖学金,毕业后马上回到研究所,由所里发给其工资。由于工资停发,2003-2005年的公积金也未缴。现在他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能否通过补缴得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他的经济实力还是足以还清贷款的,因为香港学校的奖学金是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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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热心网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对象的条件要求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包括所属区县)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6.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 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目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阶段,则在帐户封存期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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