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怎么办?

我是1999年参加工作的,公司承诺解决住房问题。于是,单位在2001年分给我一套住房,但是还没正式买下来(只是居住,现在我要离开公司了,住房要收回)。于是单位就没给我交住房公积金,,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够要求公司给我重新补缴住房公积金吗?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t****5 热心网友

    1、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99年4月开始强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 以下统称单位 )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非城镇户口职工,单位自愿的情况下可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从单位承租了公有住房并不妨碍建立住房公积金,因此单位不应以此为由拒绝建立住房公积金.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其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 

  • 了解ta 头像
    张俊 经纪人

    换一家单位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