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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开 户及缴存时间可否累计计算?办理手续与北京要求不一致怎么办?

我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在外地缴存超过一年.现在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累计计算? 原工作地不给开具缴存证明,只给开具缴存明细,理由是明细足可以证明缴存情况.与北京要求不一致,怎么办? 具体办理手续是什么?请详细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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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热心网友

    如果你之前在外地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且现在是在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具体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管理部的开 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记录尚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那么在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只要该职工能够提供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对于其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我们是予以认可的。在予以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满足贷款的申请条件,同样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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