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1、是不是无论什么性质的单位,也不论规模大小,都应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2、我单位已成立3年,一直都未给职工上过住房公积金。目前单位有可能建立,想问以前未缴的是否需要补缴?3、是不是到单位所在区限办理

1、是不是无论什么性质的单位,也不论规模大小,都应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2、我单位已成立3年,一直都未给职工上过住房公积金。目前单位有可能建立,想问以前未缴的是否需要补缴?3、是不是到单位所在区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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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热心网友

    1,住房公积金建立的单位范围:北京地区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外商办事机构、代表处、联络处等)、社会团体等注册单位;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也按此规定办理。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因此,单位在设立之初就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对于应建未建部分应予以补交。3,办理开 户时的地点,可参阅公积金官方网站“业务网点一览表”,选择其中一家办理较为方便的管理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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