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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期内住房公积金问题

一下,适应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公司要补交么? 我查了规定,但是是2003年,说要补交 但是我们公司不给补,一下,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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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 热心网友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因此,对于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要看你是否成为了该单位的在职职工。如果为单位的在职职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从职工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建立;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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