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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单位上过住房公积金,但在现单位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一直不给予交纳住房公积金,这样做公司是否违反了有关条例。还有我在与原单位办理调档案手续时,原单位只给过一张银行的对帐条,我现在应该怎样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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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 热心网友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因此所在单位应按上述规定为录用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目前单位建立新公积金帐户后,将未按时缴存的公积金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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