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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了自动转存协议,公积金余额就不能提了呢,怎样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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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办理按月支取划付业务。如你贷款同时办理了支取划付业务(双方支取划付),第一个月须你自行存入还款额保证扣款,从你实际偿还贷款的次月起,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按照你上月的还款额支取你缴存账户的公积金,双方划付的,如你的账户余额不足,则会划付你配偶的公积金,均划付至你的公积金联名卡中。如有逾期则停止划付。2.职工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终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你及配偶以上日期前,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可申请购房提取。以购房方式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应提供下列材料:(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办理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经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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