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问题

我和配偶在武汉市组合贷一手商品房一套(首套房),我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配偶是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且是主购房人,现在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经咨询,需提供配偶的《提取明细单》。经咨询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我配偶已办理组合贷款后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进行委托扣划(直接打入还款账户用于还贷款),请问我可以以相关证明代替《提取明细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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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您的情况请与缴存管理部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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