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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想提取潍坊公积金缴房租用,需要材料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和我签订的合同,这样行吗?

还是必须要去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才能有效?房租缴纳证明无发票,只有收据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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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热心网友

    你是租赁的商品住房,不需要你以上所述材料。租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提供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住住房的证明;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如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应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如按每年租房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提取的,仅提供上述1、2、3、4项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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