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于北京购房,婚后女方(名下无房)由于工作原因仍有租房需求。请问此种情况,女方是否能够按新政策每季度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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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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