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户口,在石家庄有一套住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我妻子是海口户口,海口购买了一套商业贷款的住房,咨询如果我的首套房,提前还清贷款后,为改善住房条件,是否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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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的情况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二套住房要求,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2、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子女)名下在石家庄市内五区已登记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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