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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西城管理分部提取问题

目前我已前往外省市工作,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北京的社保已中断和停缴了3个月以上了,请问我要申请销户是否还要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转出证明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文件?这些文件是否可以自己办理?离职时间太久,若原单位不配合我我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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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热心网友

    1、如果您的所属管理部是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非北京户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的,或社保中断和终止缴费3个月以上的,可办理销户提取,但自销户之日起1年内不能在北京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提取手续请向所属管理部核实确认。提取申请书可以现场填写,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 2、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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