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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自己账户余额不足,借别人账户余额的问题

本人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自己账户余额不足,想借别人(此人已买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吗? 听说借别人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贷款是利用“别人”的名义,房产证需要写上“别人”的名字,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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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3 热心网友

    1、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2、不是利用“别人”的名义贷款,房产证上不需要写上承诺人的名字,跟承诺人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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