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产网 > 潍坊房产问答 > 潍坊贷款 > 潍坊住房公积金 > 我的公积金在潍坊诸城,但用儿子的名字在济南购房,我的公积金能否支出?谢谢!

我的公积金在潍坊诸城,但用儿子的名字在济南购房,我的公积金能否支出?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k****8 热心网友

    根据你所述情况,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