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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在昌吉呼图壁全款购房一套,我的公积金在乌鲁木齐缴纳,2016年办理过一次公积金提取,请问现在两年过去了,还能用同一套房再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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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1 热心网友

    如购买异地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效时限。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无法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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