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北京公积金缴存额度下降问题

北京公积金缴存额度下降问题

我是2015年7月入职的新员工,于2015年7月15日起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发放了不满六个月的工资,但2016年7月所进行的一次核定中,单位将本人的工资除以6个月来计算去年平均工资以导致新的缴存基数下降,从而公积金缴存额度下降;但经友人告知北京市公积金有只升不降的人性化政策,请问我的情况能否有改善的方法?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所发的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