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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配偶(也同是共有人)的贵阳公积金 

我这里是:1、我与配偶共有房屋一套,贷款尚未还清,我是主共有人;2、去年以前,我单位未办理公积金,每年都提取配偶(也是共有人)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3、现在我单位办理了公积金,但金额较少,不足以偿还明年的还款计划;我想咨询的是:今年提取公积金时能不能只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足够偿还一年的还款计划),不然要两套资料跑两个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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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热心网友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办理时,原则上须先提取主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足部份再提取配偶(或共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及配偶(或共贷人)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可在中心系统内查询其住房公积金余额,经过计算后在申请表审核意见栏填写说明,可先行提取配偶(或共贷人)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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