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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年8月第一次提取石家庄公积金提交了购房合同、收据、身份证等材料将余额取出完了,截止15年7月满一年想继续提取账户余额,本人已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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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2)在省直、铁路公积金分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商业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及其配偶各自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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