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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他人是否能够继续提取北京公积金

我和父亲共同贷款北京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我父亲是主买房人。如果我现在将此住房全部过户到我父亲名下,请问我是否还能针对此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不能,如何终止提取?如果今后我以自己的名义买房子的话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是否可以用今后我自己名下的住房继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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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购房合同上能够体现出您也作为购房人即可提取您的公积金。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2、如果第一套住房的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提取限额,可以提供第二套住房材料继续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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