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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鞍山公积金余额:我去年商贷买的商

我去年商贷买的商品房,今年提取过公积金,按90%提取。但今年8月出台新政策,我符合第八条第七款,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中余额。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八条将《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修改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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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时没有收到你所说的相关文件。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执行《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你提取账户总余额的90%后无其他符合支取条件的情况不能再次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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