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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问题

我上月在一家公司入职,但是由于人事上的一些失误导致上月住房公积金漏缴。请问对我的上月公积金进行补缴需要怎么做?如果公司拒绝为我补缴,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求其必须补缴?因为我最近打算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公积金断缴对我影响比较大。希望你能够给予准确而即使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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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热心网友

    1、补缴业务由单位经办人办。办时,单位应当填写《补缴书》及《补缴清册》和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补缴说明到缴存管理部办。2、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如果单位拒不补缴,你可以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你可以在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你可以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3、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补缴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计入连续缴存期限。特殊情况建议与贷款业务审核部门咨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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