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房产网 > 莆田房产问答 > 莆田贷款 > 莆田住房公积金 > 莆田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莆田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h****2 热心网友

    职工死亡,由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提取死亡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交材料: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3、单位出具委托提取的证明(要包含与死亡职工的关系)4、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死亡销户的户籍证明)注: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须另提供经公证继承或遗赠的证明。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或多个继承人的,死者的公积金余额划入缴存单位银行账户,由缴存单位负责处理。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刻内办结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