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偿还贷款问题

您好。本人之前在克拉玛依市工作,于2013年初在克拉玛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在乌鲁木齐市购买了一套住房,后于2015年7月调入乌鲁木齐市工作并在乌鲁木齐市缴纳公积金。请问本人购买的住房可否用乌鲁木齐市的公积金(现单位)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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